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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97人公告

2021-03-31 15: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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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和《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250名,本次赴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计划招聘197名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8个岗位197名。其中,初中67人、小学130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师范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贵港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港北区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1、南宁师范大学:

时间:2021年4月7日(早上9:00现场开始接受报名,12:00报名结束,下午开始面试。)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

2、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时间:2021年4月9日(早上9:00现场开始接受报名,12:00报名结束,下午开始面试。)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2021年贵港市港北区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3.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4. 2021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不允许多岗位、重复报考;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8. 由于受疫情影响,非本次招聘地点高校的在校生如确需参加本次招聘会的,应配合高校做好防疫工作,主动扫描并出示健康二维码,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1年贵港市港北区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根据岗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提前通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个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面试。

(四)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监督。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选。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在南宁师范大学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岗位,不再安排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进行招聘。

(六)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拟聘人员确定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管理及违约责任

(一)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只报告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2.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所有应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但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负担。

八、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进入招聘活动现场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当地“健康绿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招聘现场;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招聘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谈、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5-4239885/4236859

查看附件>>>

附件:1.2021年贵港市港北区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1年贵港市港北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代)

2021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gbq.gov.cn/gsgg/t8413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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