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7 21:45:21
为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应急保障服务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9日后至2003年12月29日前出生);
5.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4.本人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5.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北流市荔丰路0024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⑷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正面标准彩色照片4张;
(6)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3的比例,按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经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全部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计划为2022年1月中下旬。面试公告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市应急管理局局负责组织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3.考核。考核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应急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后,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2.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咨询电话:0775-6299566(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5-6299268(市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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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beiliu.gov.cn/xxgk/zfxxgk/xxgkml/rsxx/klzp/t109752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