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7月9日(如18-30周岁,为1991年7月10日至2004年7月9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7.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9-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第一办公区四楼会议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老师,0771-6224125。
3.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岗位)在学信网上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附件2)等材料,并填写提交《2022年武鸣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证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当日当场审核并告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当场告知考生且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武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增设筛选环节
岗位招聘1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面谈或知识测验,再根据面谈或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若面谈或知识测验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同时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说课环节。面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说课环节。面谈或知识测验的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
(六)说课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备课时间25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应聘者现场确认有效, 按照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按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说课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十)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了解南宁市武鸣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三)招聘咨询电话: 0771-6224125 苏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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