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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林业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7 11:30   文章来源:北海市林业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北办发202242号),结合工作需要,我局决定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1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北海市林业局。 

二、招聘职位 

野生动植物救护员 

职位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7101日以后出生),完成野生动植物日常救护工作;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管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要求:畜牧兽医相关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集体讨论、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海市林业局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108—12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址:北海市林业局北海市四川南路73号市自然资源局东楼417室,联系电话:0779-3205073)。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填写《北海市林业局招聘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报名表》(见附件),并贴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北海市林业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面试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考察由北海市林业局组织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聘用条件。 

(四)体检 

面试考察结束后,结果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集体讨论 

北海市林业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研究,确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北海市林业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北海市林业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北海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北海市林业  电话:0779-3207317 

  

附件:北海市林业局招聘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报名表 

  

  

北海市林业局 

202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