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面向全国招聘引进教育人才 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文章来源: 访问次数:34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北海市教育局2023春季面向全国开展网上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本次网上招聘报名工作从2023年1月18日至2月5日止。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二)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类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129(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剩余岗位计划视情况另行公告。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要求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面谈、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和审查

1.网络报名。通过本公告最后所附的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简历、成绩单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形式命名,发送至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邮箱:bhjyjrcb@126.com。

2.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相关面试事宜。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资格审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网络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形式为试讲和问答。其中,试讲时间10分钟,问答时间5分钟。应聘者首先添加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QQ(3055345782)为好友,提前20分钟保持好网络畅通、考场光线良好以及视频设备(有视频功能的电脑耳机、麦克风等)的正常运行。面试正式开始前,应向考官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保证面试时周围无相关人员在场。

2.笔试。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将另行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通过电话通知。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免笔试。

3.拟录。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合格(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并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按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根据引进人才类别,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三)具有高级职称非定向使用且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在招聘单位有空编情况下可办理入编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一)面试过程中,应聘者必须单独参加网络面试,面试时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具有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可将试题泄露给他人。

(二)应聘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私自使用手机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录音、拍照,不得将视频面试相关内容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立即取消考试或拟录资格。

其他事项

(一)由应聘本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暂缓办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网上面试由北海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分批次集中安排,经与应聘者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三)工作人员在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务必回避招聘工作。

(四)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3200920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bhjyjrcb@126.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117号。

邮编:536000

网上报名二维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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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海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北海市教育局

                                20231月18